法律

医疗纠纷案由分类

  医患纠纷的案由分类共包括两个:医疗服务合同纠纷和医疗损害赔偿纠纷。

  1、医疗服务合同纠纷。

  即然是合同纠纷,追究的是违约责任。当然不包括精神损害问题。违约责任是一种弥补损失的责任。患方要提供双方存在医疗服务合同关系的证据,还要提供医疗机构违约的事实证据以及由于院方违约给患方造成损失的证据。实践中包括:医学美容、接骨治疗、单科治疗、医药费拖欠纠纷。

  2、医疗损害赔偿纠纷。

  由于在新案由规定中取消了医疗事故损害赔偿纠纷的案由,所以在今后的起诉时都是以医疗损害赔偿纠纷进行诉讼,只是人民法院在审查时,发现如果是构成医疗事故的,按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规定,对患者的诉请进行评判。

  医疗纠纷案件属于民事诉讼的范畴,故对其律师收费标准的确定,亦是按照民事收费标准来确定。而关于律师的收费标准,我国并没有出台相关文件进行强制性的规定,而是由各地区的物价局、司法厅等相关部门根据各地区实际经济发展的状况制定相关的参考标准。以广东省为例,目前所适用的律师收费标准仍旧为2006年底发布的《广东省物价局、司法厅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根据该办法,对于涉及财产的民事案件的代理,系在收取基础费用1000到8000元的基础上再按其争议标的额分段按比例累加计算收取,如5万到10万加收8%,10万到50万加收5%,50万到100万加收4%等,故对于医疗纠纷律师收费标准的确定,需要根据各案件具体要求赔偿的项目总额来进行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