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医疗过错侵权的案件处理方式有哪些以及构成要件

  医疗过错侵权案件的处理方式主要有:

  1、可以医患双方进行协商调解,调解不成的,医患任何一方均可向主管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处理请求。卫生行政部门受理后会指派专人妥善保管原始资料,封存有关医疗物品,组织工作人员展开调查,并形成文字材料。调查研究后,卫生部门会给出处理意见,一般会再次协商调解。

  2、协商不成的,则建议患者或家属诉诸三级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进行鉴定。如对三级鉴定结论不服,可申请复仪或二级鉴定。如仍不服,则申请复议和一级鉴定。卫生行政管理部门和医疗单位根据鉴定结论和有关法规及制度作出相应处理。如对处理结果仍不服的,可以向当地基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当然,双方自行协商、请求卫生行政部门处理都不是必经程序,也可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

  医疗过错侵权的构成要件主要包括四个方面:

  1、有错误的医疗行为;

  2、造成患者损害后果。指错误的医疗行为给患者造成的不利益事实;

  3、错误的医疗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存在必然因果关系;

  4、加害人的主观过错。

  1、患者的知情权、医疗措施选择权有没有得到保障,如答案是否定的,则继续考察上述权利的被侵犯与本案后果之间的关系。通常,鉴定机构审查的范围是病案中有无相关告知书、同意书等书面证据。

  2、根据患者病情所实施的必要的检查是否完善(不包括过度检查),如果答案是否定的,则继续考察该不作为与损害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

  3、采取的诊疗措施是否得当,如果答案是否定的,则继续考察该不当的诊疗行为与后果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