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商务部反垄断局

  商务部反垄断局下设六个处,分别是:办公室、竞争政策处、商谈处、法律处、经济处、监察执法处。

  商务部反垄断局主要职能

  一、起草经营者集中相关法规,拟订配套规章及规范性文件。

  二、依法对经营者集中行为进行反垄断审查;负责受理经营者集中反垄断磋商和申报,并开展相应的反垄断听证、调查和审查工作。

  三、负责受理并调查向反垄断执法机构举报的经营者集中事项,查处违法行为。

  四、负责依法调查对外贸易中的垄断行为,并采取必要措施消除危害。

  五、负责指导我国企业在国外的反垄断应诉工作。

  六、牵头组织多双边协定中的竞争条款磋商和谈判。

  七、负责开展多双边竞争政策国际交流与合作。

  八、承担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的具体工作。

  九、承担部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