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公务员分级分类培训概况

  目前我国公务员职位类别按照公务员职位的性质、特点和管理需要,划分为综合管理类、专业技术类和行政执法类等。由于不同职务层次、不同职位类别公务员所承担的职责不同,对公务员的素质和能力的要求也就各有不同。分级分类培训的基本涵义主要包括三层意思:一是分级培训,即对担任不同职务层级的公务员,实施各有侧重的培训;二是分类培训,即针对不同类别的公务员进行有针对性的履职培训;三是对公务员培训实行分级管理,分类指导。

  从世界公务员培训发展的趋势来看,实行分级分类培训是时代要求。世界公务员培训制度自20世纪40年代基本确立以来,分级分类培训已经成为很多国家和地区的培训原则与通行做法。像日本、美国、法国、德国等均根据公务员任职的不同阶段和职位的高低实行分级分类培训。例如:英国对行政执行级的官员分别组织实施培训,法国将培训分为纯技术类培训、管理技术类、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培训。我国香港地区也是如此,即根据职系和职级的不同实行分级分类培训,培训内容、培训方式甚至培训实施机构都因培训对象所在的不同职系和职级而有所不同。在我国公务员培训中强调分级分类管理,也是对世界公务员培训制度的有益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