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有什么遗产分割纠纷案由

  民事起诉的案由,当然是由法院来确定,不会由当事人确定的,因为案由是法院内部用来区分、统计案件类型的一种概括后形成的案件名称。

  当事人只要明确自己的诉讼请求就行了,法院会根据当事人问的诉讼请求以及法律关系的基础来确定答案件的性质,确定案件的案由。

  1、法定继承纠纷

  (1)转继承纠纷

  (2)代位继承纠纷

  2、遗嘱继承纠纷

  3、被继承人债务清偿纠纷

  4、遗赠纠纷

  5、遗赠扶养协议纠纷

  遗嘱继承体现了意思自治原则。根据继承法的规定,在被继承人死亡之后,必须具备以下条件时才能依遗嘱继承办理:

  1、没有遗赠扶养协议。遗嘱继承效力高于法定继承,低于遗赠扶养协议。因此,只有在没有遗赠扶养协议或遗赠扶养协议无效、或虽遗赠扶养协议有效,但遗产中遗赠扶养协议尚未涉及的部分可以进行继承。

  2、被继承人的遗嘱合法有效。首先,被继承人生前立有遗嘱;其次,遗嘱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有效要件,因为只有合法的遗嘱才能发生法律效力。

  3、遗嘱继承人没有丧失、放弃继承权,也未先于遗嘱人死亡。继承人必须具有继承资格。丧失或放弃继承权的遗嘱,继承人即不再具有继承资格,不能再适用遗嘱继承;遗嘱继承人先于遗嘱人死亡时,不适用遗嘱继承,也不发生代位继承。

  遗产继承纠纷案件当中的原被告双方对相关的案由有个简单的了解就行了,人民法院不会因为当事人不清楚案由是什么就不立案。当然不同的遗产继承纠纷的实际原因不一样,其实原告陈述清楚事实和理由以后,法院就能确定下案由了。

  1、应该先看死者是否有遗嘱,有遗嘱的,应按遗嘱执行。

  2、没有遗嘱的,应该确定哪些人可以作为继承人?继承人分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3、最后,才是确定各继承人的份额。按照继承法的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