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公安局开的临时居住证明怎么开

  公安机关开具居住证明通常需要居民提供房屋所有权证、购房合同、房屋租赁合同、用人单位出具的住宿证明等,只有工资单无法开具居住证明。具体请咨询当地公安机关户籍管理科。

  根据江苏省政府政办发〔2021〕179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流动人口居住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第十条流动人口申领居住证,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

  (二)居住证明。包括房屋所有权证、购房合同、房屋租赁合同、用人单位出具的住宿证明等。

  对符合申领条件的,公安机关应当自受理申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发放居住证。对不符合申领条件的,公安机关应当自受理申领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回复申领人并说明理由。

  第十一条居住证为一人一证,在省内通用。

  居住证持有人变更居住地的,应当自变更之日起7日内到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受委托的管理服务机构办理居住变更登记,无需重新申领居住证。以上就是关于公安局开的居住证明吗?有哪些证是不开的呢?的相关回答,希望对你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