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廿年后方知道单位缴纳的社会保险不足额

  百余名老员工离职后发现原单位没有足额为自己缴纳养老保险但维权路却遭遇“法律障碍”

  黄女士是深圳发展银行的老员工,离职后她到社保局交纳养老保险时吃惊地发现,自己工作二十年来,单位并没有按照国家相关法规足额为自己缴交养老保险及医疗保险,根据粗略计算,其账户上的实缴额与应缴额差距很大,达到十几万元。随后,黄女士发现,与自己有相同遭遇的单位老员工有近两百人。然而,社保局近日表态,深圳发展银行确实有侵权之嫌,但根据规定,只能责令深发展银行为老员工们补交最近两年的社保,而超出时间的少交额已经不在追溯范围之内。

  记者在采访调查中发现,企业未按规定给员工购买社保的情况在深圳并不是个案,由于员工在岗期间对自己的社保缴纳情况不太关心,造成许多企业故意“铤而走险”节省开支。

  离职才知养老金出问题

  黄女士告诉记者,深圳发展银行是在深圳信用社基础上转制而来。“成立之初的员工大部分都是信用社员工,由于这批老员工已不符合用人要求,因此能退休的退休,不能退休的则协商离职。”

  离职后,这批老员工要自己到社保局交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可是他们却发现单位为他们缴交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及住房公积金所依据的工资标准远低于实际发放的工资,并没有按国家相关法律规定,以员工月工资总额作为缴费工资。

  一位周姓老员工告诉记者,他为银行工作20年,如果按法规正常交缴社保,其养老保险金账户应缴交合计约26万元,住房公积金应缴交约20万元,但目前养老保险账户只交缴了约14万元,住房公积金只交缴了约8万元。据统计,这批老员工中仅养老保险一项,少交金额就达5万至20余万元不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