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法院拍卖房产流程以及规则

  房屋拍卖流程:产权人或有权机关委托——勘测评估——与拍卖公司签署委托合同——公告拍卖信息——拍卖登记——交纳保证金,取得竞拍人资格——参加拍卖——成交——支付房款——办理产权证——交房。

  房地产拍卖规则:

  1、合法原则。合法原则体现在,一是拍卖程序要合法。拍卖人和委托人必须按照严格的法律规定的程序办理拍卖事宜。拍卖物的要合法。拍卖人在接受拍卖委托时必须要求委托人提供有效的身份证明和拍卖标的和物的产权证明。

  2、报价最高者应买的原则。房地产拍卖的买受人必须是报价最高者。

  3、遵循公开、公正、公平和诚信的原则。拍卖人不得以竞买人身份或委托他们代为竞买,也不得在拍卖活动中拍卖自己的和物品或者财产权利。

  法院拍卖的房子并不限购。我国法律规定,根据法院的诉讼文书进行房屋转让的,自法律文书生效时发生法律效力。所以,法院拍卖的房屋,自拍卖成功起,房屋的物权就发生转让。

  《最高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的财产的规定》第三十二条拍卖成交的,拍卖机构可以按照下列比例向买受人收取佣金:

  拍卖成交价200万元以下的,收取佣金的比例不得超过5%;超过2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不得超过3%;超过1000万元至5000万元的部分,不得超过2%;超过5000万元至1亿元的部分,不得超过1%;超过1亿元的部分,不得超过0.5%。

  采取公开招标方式确定拍卖机构的,按照中标方案确定的数额收取佣金。

  拍卖未成交或者非因拍卖机构的原因撤回拍卖委托的,拍卖机构为本次拍卖已经支出的合理费用,应当由被执行人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