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财产公证协议书怎样写

  婚后财产公证协议书是夫妻对婚后的财产归属作出约定的书面合同,婚后财产公证协议书应包括以下内容:

  1、当事人的姓名、性别、职业、住址等基本情况;

  2、现有夫妻财产(含债务)的名称、数量、规格、种类、价值、状况等;

  3、现有夫妻财产的归属及今后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债务)的归属;

  4、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财产的使用、维修、处分的原则;

  5、其他约定,如共同债务如何清偿,财产孳系息归属。

  遗产分配协议是否需要公证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决定,不经过公证的遗产分配协议也是具有法律效力的。

  遗产中有赠予的情况,公证更好。

  办理遗产公证协议的注意事项如下:

  1、须明确遗产分割协议的主体。

  2、须明确遗产分割协议的客体。

  3、须明确遗产分割协议的内容。

  4、须明确遗产分割协议所体现的原则和分割方式。

  5、须明确被继承人的债务的原则。

  6、对尚未出生的胎儿及被人民法院宣告失踪的人,协议中应留有相应的份额,并指定代管人。

  《继承法》第二十八条作了规定: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胎儿出生是死体的,保留的份额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不违法,有效。

  我国法定继承的遗产分配原则法定继承的遗产分配原则指的是在法定继承中确定同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应分得的遗产份额的基本准则。

  继承法第13条对法定继承的遗产分配原则做了明确规定,我们应从以下两个方面来理解:

  1、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均等。这是法定继承中遗产分配的一般原则,即同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应该平均分配遗产。该法条中的“一般”是指法律没有特别规定的情况。

  2、特殊情况下法定继承人的继承份额可以不均等。根据继承法的有关规定,“特殊情况”主要是指:

  (1)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给予照顾。继承人只有同时具备生活有特殊困难和缺乏劳动能力的情形时,才能在遗产分配时中给予照顾,而且一旦具备了这两个条件就应当给予照顾。

  (2)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不是应该多分,不具有强制性。

  (3)有扶养能力和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该不分或少分,这是继承法中权利义务相一致原则的重要体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