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郯城县拆迁补偿标准是怎么样的

  1、拆迁补偿标准应当由当地的政府部门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确定,确定补偿标准后,应当予以公告。

  2、《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