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养老保险改革应破除划地而治格局

  2月29日,国务院常务会议讨论并原则通过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试点方案》,确定在养老保险制度基金。在现有社保制度下,跨地区、跨省流动的人员,不论是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还是企业工人,其实都是“农民工”,甚至连农民工的待遇都不如,因为农民工至少还能退保,而其他类型人员只能等“调动”,但户籍制度往往又成为“调动”的天花板。

  显然,现行以行政区划模式建立的“划地而治”的养老保险体制,已经遇到了其自身难以克服的瓶颈。惟有引入市场机制,才能破解行政区域的“划地而治”和“部门割据”。可以尝试的办法是,将公民的社会保障账户划到已经完全市场化的保险公司手里,他们都有全国性的战略布局,要实现全国内部统筹比现行政府体制下的社保不同利益主体间统筹容易得多。无论公民走到哪里,社保就跟随到哪里。这其中,政府的责任则回到两个最根本的问题上来:一是建立全国性的社会基金,二是回归监管者的职责。

  东方早报/童大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