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交通事故双方达成和解,检察院要起诉司机的目的是什么

  交通事故双方达成和解,检察院要起诉司机的目的是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仅是事故双方达成的是民事部分的和解,检察院还要对刑事部分,提起诉讼,追究刑事责任,所以还要重视,不懂了委托律师办理。

  一般而言,当事人自行协商达成的和解协议,如若反悔,一般不予支持。但如果确实存在无效或可撤销等情形,允许当事人有条件地反悔。

  1、协议无效的情形

  (1)一方以欺诈胁迫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的;

  (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

  (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

  (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

  (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

  2、协议可变更或撤销的情形

  在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件中,当事人争议最多的是赔偿协议是否部分无效或可撤销。按照法律规定,因重大误解订立协议的、在订立协议时显失公平的,或者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协议,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