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涉恶案件中1人算不算恶势力

  一、涉恶案件中1人算不算恶势力

  1、涉恶案件中1人不算恶势力,恶势力一般为3人以上,纠集者相对固定。纠集者是指在恶势力实施的违法犯罪活动中起组织、策划、指挥作用的违法犯罪分子。

  2、法律依据:《关于办理恶势力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六条,恶势力一般为三人以上,纠集者相对固定。纠集者,是指在恶势力实施的违法犯罪活动中起组织、策划、指挥作用的违法犯罪分子。成员较为固定且符合恶势力其他认定条件,但多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是由不同的成员组织、策划、指挥,也可以认定为恶势力,有前述行为的成员均可以认定为纠集者。

  恶势力的其他成员,是指知道或应当知道与他人经常纠集在一起是为了共同实施违法犯罪,仍按照纠集者的组织、策划、指挥参与违法犯罪活动的违法犯罪分子,包括已有充分证据证明但尚未归案的人员,以及因法定情形不予追究法律责任,或者因参与实施恶势力违法犯罪活动已受到行政或刑事处罚的人员。仅因临时雇佣或被雇佣、利用或被利用以及受蒙蔽参与少量恶势力违法犯罪活动的,一般不应认定为恶势力成员。

  二、三人打一人算不算团伙

  三人打一人是否算团伙犯罪,需要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来看。团伙犯罪是一种犯罪形态,是指两人以上、含两人,具有共同的故意、犯一种或数种罪。刑法规定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是共同犯罪,三人以上为了多次实施某一种或数种犯罪而建立起来的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是犯罪集团。

  其次,界定三人打一人算不算团伙,要看情节轻重,如果人数较多、3人以上,重要成员固定或基本固定,经常纠集在一起进行刑事犯罪活动,有明显的首要分子有预谋的实施犯罪活动属于犯罪集团。如果是偶发犯罪或者并不是固定的犯罪组织,是不能算作团伙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