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离婚诉讼在法庭上程序主要是什么

  一、离婚诉讼在法庭上程序主要是什么

  1、离婚诉讼的一般程序:当事人到人民法院向法院起诉。立案大厅审查符合立案条件。法院的立案庭受理案件后移送民事庭。民事庭受案后向另一方发出传票。双方到庭后,由法院进行调解。作出准予离婚或不准予离婚的判决。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17修订)》

  第一百二十条,起诉形式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第一百二十二条,先行调解当事人起诉到人民法院的民事纠纷,适宜调解的,先行调解,但当事人拒绝调解的除外。

  第一百二十三条,立案和受理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

  第一百四十八条,宣判人民法院对公开审理或者不公开审理的案件,一律公开宣告判决。当庭宣判的,应当在十日内发送判决书;定期宣判的,宣判后立即发给判决书。

  二、离婚诉讼在法庭上要注意哪些

  1、离婚诉讼注意问题之管辖。

  2、离婚诉讼注意问题之调解。

  3、离婚诉讼注意问题之证据。

  4、离婚诉讼注意问题之判决与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