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起诉离婚程序如何走

  一、起诉离婚程序如何走

  1、当事人应当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直接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和相关证据。

  2、人民法院受理诉讼后,应当进行审查,符合起诉条件的,人民法院应当进行立案。

  3、法院立案之后,应当对离婚诉讼开庭审理。

  4、人民法院在审理结束后,必须按照审理的情况作出正确的判决,并且按照规定向当事人宣判。

  5、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6、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二、起诉离婚需要准备什么

  起诉书,结婚证,身份证,还有其他所需的材料和证据。

  (一)婚姻基础状况的证明材料。如自由恋爱、经人介绍或包办买卖婚姻、再婚、复婚等的证明材料。

  (二)婚后夫妻感情变化、引起离婚原因的证明材料。如因第三者插足引起离婚的,提供第三者介入的具体事实、证人证言、视听资料等证明材料;如有生理缺陷、精神病的,提供诊断书、鉴定书;如有赌博、吸毒等恶习或被判处长期徒刑的,提供公安机关的处理决定、法院判决等材料。

  (三)夫妻关系现状的证明材料。如分居的,提供分居时间、原因、分居协议等材料;曾经起诉离婚的,提供法院判决书、裁定书等材料;双方家庭之间有过激烈冲突的,提供公安机关的出警记录材料等。

  (四)双方经济状况的证明材料。双方收入、存款、债权债务等证明,如单位证明、工资卡、完税证明,存款人、帐号、金额,债权、债务数量,债务债权人姓名、住址等。

  (五)需要对方给予经济帮助的,提供疾病或无劳动能力、经济来源状况的证明。

  (六)需要经济补偿的,提供财产约定书、一方抚育子女、照料老人的证词和录音材料等。

  (七)要求对方给予精神损害赔偿的,提供对方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的证据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