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一个自然人只能设一个

  2006年1月1日起施行的新《公司法》,废除了旧公司法关于设立有限责任公司最低股东人数二人以上的限制,允许一个自然人股东或法人股东投资设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法律制度在我国首次确立。同时规定:一个自然人只能投资设立一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该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能投资设立新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王女士于2006年投资设立了一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几年来经营状况很好,为了扩大经营赚取更多的利润,决定再投资设立一家新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当她来到锦州市工商局企业注册分局登记窗口时,工作人员却告知王女士:一个自然人只能投资设立一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王女士再投资设立新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是法律不允许的。了解到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法律规定后,王女士终止了第二家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筹备工作,准备着手与他人共同投资成立一家有限责任公司。

  新《公司法》实施以来,锦州市自然人投资设立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迅猛发展,绝大多数的登记符合《公司法》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规定,但也有个别登记违反了《公司法》第五十九条“一个自然人只能投资设立一个有限责任公司”的规定。最近,工商登记机关根据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下发的《关于规范自然人投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登记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开展规范自然人投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登记管理工作。根据全国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数据库数据,针对不同情况,有步骤、分类别进行清理规范。对重复设立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按照登记时间顺序,对登记在后的不规范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限期变更登记为普通有限责任公司等合法组织形式或办理注销登记。对一个自然人设立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该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再投资设立的新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要限期变更登记为普通有限责任公司等合法组织形式或办理注销登记。工商登记机关提醒企业投资人,应按照《公司法》关于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规定,依法设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避免出现同一自然人重复设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和自然人独资的有限责任公司再投资设立的新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情形。违反《公司法》重复设立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应到重复设立地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变更登记为普通有限责任公司等合法组织形式或办理注销登记,以免逾期不办理被依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