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外籍个人股权收益要交税吗?

  导读:股权收益投资,顾名思义就是投资于上市公司股票的股权收益权。股权收益一般采用“购买收益权+回购”的模式,即信托资金先用于购买上市公司股东所持有的上市公司股权收益权,在信托计划终止时,由上市公司或者上市公司股东按照事先约定的价格,对股权收益权进行溢价回购。

  法律咨询:我为一家合作社提供战略及财务咨询并引进外资,外资企业和合作社共同组建中外合资公司,我的报酬为新成立的中外合资公司的小股权,请问这种情况下,我是否有缴纳个人所得税的义务,按照合资公司的注册资本及我的股权比例计算我的收入来缴税。我本人是加拿大国籍。

  律师解答:

  首先,您取得股权报酬是需要并入您的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的;

  其次,取得股权为中外合资公司的股东转让所得,中外合资公司的转让股东需要交纳个人所得税;

  总结,您若是企业,为其提供咨询服务的,交纳企业所得税和印花税就可以;

  您若是个人,由于您获得收益,所以应评估股权价值按照劳务所得即20%纳税;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和外籍个人取得股票(股权)转让收益和股息所得税收问题的通知》纳税吗?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第三条居民企业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

  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应当就其所设机构、场所取得的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以及发生在中国境外但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

  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

  第四条企业所得税的税率为25%。

  非居民企业取得本法第三条第三款规定的所得,适用税率为20%。

  第十九条非居民企业取得本法第三条第三款规定的所得,按照下列方法计算其应纳税所得额:

  (一)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和利息、租金、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收入全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二)转让财产所得,以收入全额减除财产净值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第二十七条企业的下列所得,可以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

  (一)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的所得;

  (二)从事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投资经营的所得;

  (三)从事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的所得;

  (四)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所得;

  (五)本法第三条第三款规定的所得。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一条非居民企业取得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七条第(五)项规定的所得,减按1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因此,公司转让股权所得,应按上述规定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