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房屋出资人可以撤销赠与吗

  一、房屋出资人可以撤销赠与吗

  1、房屋出资人可以撤销赠与,在赠与房产权利转移前或赠与行为进行公证前随意可以撤销。赠与房屋权利的转移需要办理过户登记,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发生效力。

  2、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六百五十七条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第六百五十八条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第六百五十九条赠与的财产依法需要办理登记或者其他手续的,应当办理有关手续。

  二、赠与房产的撤销的时效

  1、赠与房产的撤销的时效是一年,特殊情况下是五年。

  2、如果所订立的合同存在撤销的事由,而且当事人知道或应当知道该撤销事由,当事人要主张撤销合同的,则应该在知道或应当知道该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因此,如果虽然存在合同撤销事由,但债权人不知道的,则债权人如果在该撤销理由成立后的五年内知道的,可以随时行使撤销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