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离婚案件是否可以特别授权

  一、离婚案件是否可以特别授权

  1、离婚案件不可以特别授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明确规定了离婚案件在没有特殊情况下的必须本人出庭,也就是说当事人不可以通过特别授权,委托他人办理。

  2、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二条,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思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二、离婚案件如何撤销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提起离婚诉讼的当事人在法院受理案件后直到宣告判决前是可以撤回起诉,但是否准许由法院裁定,在以下几种情形下人民法院一般都会裁定准予撤诉:申请撤诉的人是提起诉讼当事人本人;申请撤诉是出于自愿而非受人强迫。申请撤诉必须符合法律规定,即撤诉不得侵犯国家、集体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不得规避法律。申请撤诉必须在宣判以前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