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食品安全监管不能“各执其辞”

  从前几年的“多宝鱼风波”、“红心鸭蛋”,到不断出现的“三聚氰胺”,再到近日的农夫山泉事件等等,食品安全事件似乎陷入难以终结的宿命,时不时令人们的神经再次紧张。

  食品安全关系到每个人的生命和健康,调查监管就应该明明白白,让公众尽快知晓一个真相,但是毒豇豆事件却在某种程度上显得迷雾重重,让人心生疑问。

  首先,有毒豇豆现在虽然查出来自海南,但其销往的市场肯定不仅仅限于武汉,昨日媒体报道合肥市场也发现有毒豇豆,那么其他地方为何没有及时发现这问题豇豆?是其他地方不存在问题,还是反应过于麻木?

  其次,发现毒豇豆是在1月下旬,虽然相关部门对查出的问题豇豆进行了销毁,但事关千家万户的利益,相关部门为什么在一个多月后仍不能及时公布相关情况?

  第三,虽然武汉市场已经查处大量有毒豇豆,并追溯到了产地来源,但是海南方面的调查结果却差异较大,让人无法辨清事情的真相,难道真的还有其他的地方的有毒豇豆混入市场?相关部门调查称,陵水生产的豇豆并未含有禁用农药,而三亚抽样3000份仅有5份发现问题,两份监测结果都无法说明武汉发现的有毒豇豆到底来自哪里?

  豇豆出现问题,但是监管却不能出现问题,严格监管,及时公开相关信息,排查问题来源,找出症结所在,完善检测调查和监管漏洞,哪一个环节都不能出现疏漏。发生在毒豇豆问题上的“各执其辞”,暴露的是监管方面的权威缺失,是对大众健康和生命的不负责任。如果这种体制弊病得不到纠正,大众的生命和健康就会时刻面临“有毒食品”的威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