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广西规范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

  日前,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管局起草了《广西壮族自治区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保障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和《广西壮族自治区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保障监督管理工作操作指南(征求意见稿)》,并公开征求意见。

  重大活动前进行食品安全监督评估《办法(征求意见稿)》明确,重大活动前,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提前对餐饮服务提供单位进行食品安全保障监督评估,开展管理资料审查和现场监督检查,提出整改意见,限期改正,消除食品安全风险隐患。

  食品安全监督部门应到现场对餐饮服务提供者进行现场检查,了解餐饮服务提供者食品安全组织机构和管理人员配备及工作情况、设施设备运行情况等,并撰写《重大活动餐饮服务提供者食品安保障全评估报告》,监督餐饮服务提供者限期整改到位。如果不能及时排除食品安全风险隐患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可以提请或要求主办单位更改餐饮服务提供者。

  活动举办前20工作日通报相关信息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据重大活动性质、规模等情况将重大活动食品监管分为一级保障、二级保障、三级保障三个级别。

  《办法(征求意见稿)》要求重大活动主办单位应于活动举办前20个工作日内向食品药品监管部门通报包括重大活动名称、举办时间、举办地点、参加人数;主办单位名称、联系人、通讯方式;供餐单位名称、数量、地址、联系人及通讯方式等相关信息与资料情况。

  菜谱需审查建议不要供应凉拌菜《指南(征求意见稿)》进一步细化监督操作程序,要求对重大活动食品安全实施全程监督,对重大餐饮活动的菜谱进行审查也包括在其中。

  对重大活动餐饮服务提供者进行菜谱审查过程中,建议餐饮服务提供者不供应凉拌菜。而餐饮服务提供者对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已经审查的菜谱不得擅自更改,应主办单位要求需临时增加菜谱的应当及时告知监督人员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