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林地租赁合同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林地租赁合同无效的情形:

  1、承包人与发包人之间就土地承包未能订立书面合同的;

  2、超出法定承包经营权期限的,超出的期限承包经营权约定无效;

  3、承包土地用于非农建设的。

  4、承包合同中违背承包意愿或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有关规定,不得收回、调整承包地等强制性的约定内容无效。

  林地租赁合同的期限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七条,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第七百零五条,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即如果签订了租赁合同的最短期限为六个月,最长期限为二十年。

  第三百三十二条,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承包期限届满,由土地承包经营权人依照农村土地承包的法律规定继续承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