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长期诉讼时效为20年,从什么之日起计算

  长期诉讼时效为20年,从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计算。特殊的20年诉讼时效适用范围并没有明确规定,一般适用于所有的民事纠纷,其时效期间,可以适用有关延长的规定,而不适用中止、中断的规定。另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一般情况下,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

  案件诉讼时效的延长主要是采取一定方式使诉讼时效中断并重新起算。具体措施包括以下几种:

  1、商请债务人出具还款计划或补充签订还款协议,以重新确定的还款期限届满的时间节点作为诉讼时效的起算点。

  2、与债务人重新对账。

  3、召开清欠会议,形成会议纪要,双方签字,视同重新确认诉讼时效。

  4、要求债务人提供担保人。增加了义务主体和债权实现的可能性。

  5、由第三方陪同找债务人提出偿还欠款的要求,并由第三方给予证明。诉讼时效从主张权利之日起重新计算。

  6、留存催要债务的相关证据,由此证明己方始终在主张相关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