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新三板优先股跟普通股的区别

  新三板优先股跟普通股的区别如下:

  1、股利的分配顺序不同。优先股的股利分配在普通股之前。

  2、权利范围不同。优先股的权利范围相对于普通股的权力范围要小,优先股股东一般没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对股份公司的重大经营无投票权,但在某些情况下可以享有投票权。

  3、收益的数额不同。优先股的股息收益一般是固定的;而普通股股东的股息收益并不固定,既取决于公司当年赢利状况,还要看当年具体的分配政策,很有可能公司决定不分配。

  4、回售的规定不同。如有约定,优先股股东可依约将股票回售给公司;而普通股是不能退股的。

  公司公开发行优先股以及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优先股的其他条件适用证券法的规定。即

  1、具备健全且运行良好的组织机构;

  2、具有持续经营能力;

  3、最近三年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4、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三年不存在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刑事犯罪;(五)经国务院批准的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非上市公众公司非公开发行优先股的条件由证监会另行规定。

  1、有利于拓宽公司的融资渠道并不会分散控制权;

  2、有利于商业银行补充一级资本;

  3、有利于公司灵活调整融资结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