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再婚需要的程序是什么

  再婚需要以下这些程序:

  (一)申请

  需提交男女双方各自的身份证原件(临时身份证)、户口本原件(户藉证明、集体户口页)、3张2寸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要注意的是:离过婚的要带上离婚证或判决书。

  (二)受理

  到一方户口所在地民政部门的婚姻登记办公大厅,双方亲自到场递交上述材料。

  (三)审查

  婚姻登记处工作人员查看户口本、身份证,看身份证是否过期,照片是否与当事人相同。

  (四)登记

  婚姻登记处工作人员问双方是否自愿,双方书写声明书,签名、按指印,登记人员编号、登记打印结婚证,填写结婚登记审查处理表。

  (五)发证

  办理登记手续后,相关登记手续存档,当场发给双方结婚证书,正式宣告缔结夫妻关系,法律对双方当事人的婚姻关系予以确认。

  《

  婚姻登记条例》第四条

  《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

  《婚姻登记条例》第七条

  《婚姻登记工作规范》第二十七条

  《婚姻登记工作规范》第二十八条

  《婚姻登记工作规范》第二十九条

  《婚姻登记工作规范》第三十六条

  《婚姻登记工作规范》第四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