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判处拘役怎么执行

  一、判处拘役怎么执行

  1、首先,拘役刑不在监狱执行,而是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这里所说的就近执行,是指由犯罪分子所在地的县、市或市辖区的公安机关设置的拘役所执行,没有建立拘役所的,可在公安机关的看守所执行。

  其次,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每月可回家一至二天,而且可酌量发放给劳动报酬。

  2、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三条的规定

  违反矿产资源法的规定,未取得采矿许可证擅自采矿的,擅自进入国家规划矿区、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的矿区和他人矿区范围采矿的,擅自开采国家规定实行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经责令停止开采后拒不停止开采,造成矿产资源破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矿产资源严重破坏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违反矿产资源法的规定,采取破坏性的开采方法开采矿产资源,造成矿产资源严重破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二、拘役和拘留有什么区别

  拘役和拘留是两个非常相近的名词,而且都是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情况,所以很容易被大家混淆。我们来看一看这两者的区别所在。由于拘留有刑事拘留和行政拘留之分,这里就以行政拘留来进行分析;首先,从法律依据上来说,拘役属于一种刑罚,判处拘役的法律依据是刑法。是对犯罪分子的犯罪行为的惩罚。而拘留属于行政处罚,是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判处的惩罚措施,是针对违法行为的惩罚措施;从时间上说,拘役期限为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数罪并罚时不得超过一年。而拘留最长不得超过十五天,数个违法行为并罚的不得超过二十天;从执行机构来说,都是由公安机关执行,但拘役是在看守所执行,每个月可以有一到两天与家人团聚,拘留是在拘留所执行,在执行期间不得与外人接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