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刑法对盗窃弹药罪既遂的定罪标准

  一、刑法对盗窃弹药罪既遂的定罪标准

  1、盗窃、抢夺以火药为动力的发射枪弹非军用枪支一支以上或者以压缩气体等为动力的其他非军用枪支二支以上的;盗窃、抢夺军用子弹十发以上、气枪铅弹五百发以上或者其他非军用子弹一百发以上的;盗窃、抢夺爆炸装置的;盗窃、抢夺炸药、发射药、黑火药一千克以上或者烟火药三千克以上、雷管三十枚以上或者导火索、导爆索三十米以上的;虽未达到上述最低数量标准,但具有造成严重后果等其他恶劣情节的。

  2、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二十七条

  盗窃、抢夺枪支、弹药、爆炸物的或者盗窃、抢夺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危害公共安全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抢劫枪支、弹药、爆炸物或者抢劫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危害公共安全的,或者盗窃、抢夺国家机关、军警人员、民兵的枪支、弹药、爆炸物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二、罪与非罪的界限

  盗窃、抢夺枪支、弹药、爆炸物、危险物质罪与违反治安管理的一般偷窃少量弹药、爆炸物行为是有原则区别的,偷窃少量公私财物的行为,是尚不够刑事处罚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对于个人窃取少量弹药、雷管、导火索等爆炸物,情节显著轻微的,可不认为是犯罪。对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盗窃枪支、弹药、爆炸物,情节不严重的,一般可不追究其刑事责任。本罪侵害的是我国对于枪支弹药的管制制度。对于盗窃弹药的犯罪分子,应当每次记录其盗窃的数额,待累计达到入罪门槛时启动审查起诉程序。本罪对于社会安全有严重的潜在危害性,因此相应的刑期也很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