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撤销仲裁裁决属于什么程序

  一、撤销仲裁裁决属于什么程序

  1、人民法院审理撤销仲裁裁决案件,应当适用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第一审普通程序进行审理。各项审理活动的相关期限可以由合议庭根据实际情况合理确定。

  2、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二十一条,当事人申请仲裁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有仲裁协议;

  (二)有具体的仲裁请求和事实、理由;

  (三)属于仲裁委员会的受理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二十四条,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书之日起五日内,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并通知当事人;认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当事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

  二、什么情况下可以申请撤销仲裁

  裁决根据法律规定,如果当事人有证据证明仲裁裁决有以下情形的,可以向法院申请撤销该裁决:

  1、没有仲裁协议的;

  2、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委员会无权仲裁的;

  3、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违反法定程序的;

  4、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

  5、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

  6、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