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企业法人分支机构是什么

  企业法人分支机构是以法人财产设立的相对独立活动的法人组成部分。在某些情况下,为了便于拓展业务,法人可以设立分支机构,独立活动的法人分支机构也需要进行登记,如企业法人分支机构要进行营业登记。但法人分支机构,仍属于法人的组成部分,主要表现在其目的事业须在法人范围之内,其行为的效果仍由法人承担,不具有独立责任能力,与有独立责任能力的母公司之子公司不同。法人的分支机构与法人的机关也不同,法人机关对内形成法人意思、对外代表法人为民事法律行为,而法人分支机构在参与民事活动时能不能形成自己的独立意思,须有法人机关的授权,但对外不得代表法人。

  企业法人设立登记流程大致如下:

  1、确定公司类型、名字、注册资本、股东及出资比例后,可以去工商局现场或线上提交核名申请;

  2、核名通过后,确认地址信息、高管信息、经营范围,在线提交预申请;

  3、携带准予设立登记通知书、办理人身份证原件,到工商局领取营业执照正、副本;

  4、办理税务登记,开立公司公户。

  5、凭营业执照,到公安局指定刻章点办理:公司公章、财务章、合同章、法人代表章、发票章。

  企业法人可以做贷款担保人。所谓担保人,又称保证人,是指第三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这里的第三人就是担保人。包括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公民。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为担保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