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死缓减有期后是否可以监外执行

  一、死缓减有期后是否可以监外执行

  1、符合监外执行条件的死缓减有期后可以监外执行。根据法律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患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或是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六十五条,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三)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

  (四)对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有前款第二项规定情形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五)对适用保外就医可能有社会危险性的罪犯,或者自伤自残的罪犯,不得保外就医。

  (六)对罪犯确有严重疾病,必须保外就医的,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诊断并开具证明文件。

  二、对于被判处死刑缓期2年执行的有哪些法律后果

  1、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

  2、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以后,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

  3、如果故意犯罪,情节恶劣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执行死刑。

  4、对于故意犯罪未执行死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期间重新计算,并报最高人民法院备案。

  5、限制减刑:对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法院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可以同时决定对其限制减刑。

  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无期徒刑的,实际执行刑期不能少于二十五年,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的,实际执行刑期不能少于二十年。

  6、终身监禁:因贪污贿赂犯罪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法院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可以同时决定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