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小学生监护人职责有哪些

  一、小学生监护人职责有哪些

  1、依法保护被监护的未成年人的人身安全;

  2、管理被监护的未成年人的财产;

  3、未成年人的父母既是未成年人的法定监护人,同时,也是未成年人的法定代理人;

  4、代理未成年人行使索赔请求权。

  5、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十四条监护人的职责是代理被监护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等。

  监护人依法履行监护职责产生的权利,受法律保护。

  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因发生突发事件等紧急情况,监护人暂时无法履行监护职责,被监护人的生活处于无人照料状态的,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应当为被监护人安排必要的临时生活照料措施。

  二、哪些情况下监护人已经不适合

  监护人由于智力、体力的相对欠缺或其他客观原因而难以为继监护职责时,法律应赋予其辞任权或拒任权。总结各国立法关于辞任或拒人的正当事由包括监护人年高、疾病、残疾、远离被监护人或已担任多项监护事务,及社会工作过于繁忙等等。鉴于此,建议我国规定监护人如有以下事由时可以要求辞任或拒任:

  1、年满六十五周岁

  2、有疾病或残疾难以正常履行监护职责

  3、因照顾老人小孩或者患病配偶家务特别繁忙

  4、已经承担两个以上监护责

  5、军人或担任政府要职公务繁忙等等。

  6、这样既有利于减轻监护人的负担,又能尽量避免因监护人的原因使被监护人的权益受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