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民政局离婚没有分割财产怎么办

  民政局离婚没有分割财产的,双方可以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离婚后,一方以尚有夫妻共同财产未处理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分割的,经审查该财产确属离婚时未涉及的夫妻共同财产,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分割

  离婚财产分割原则:

  1、男女平等原则。该原则体现在离婚财产分割上,就是夫妻双方有平等地分割共同财产的权利,平等地承担共同债务的义务;

  2、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这里的照顾既可以在财产份额上给予女方适当多分,也可以在财产种类上将某项生活特别需要的财产,

  3、有利生活,方便生活原则。在离婚分割共同财产时,不应损害财产效用、性能和经济价值。

  4、权利不得滥用原则。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不得把属于国家、集体和他人所有的财产当作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不得借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名义损害他人合法利益;

  5、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在共同生活中消耗、毁损、灭失的,另一方不予补偿。

  根据案件的不同,诉讼费的收取也是不同的。离婚诉讼的案件收取费用一般在50元到300元之间,具体根据当地司法机关来确定。

  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1。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

  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

  3、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

  4、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

  5、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