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离婚调解书已经签收了,可是后悔了怎么办

  离婚调解书已经签收又后悔的,当事人只能履行离婚调解书里约定的义务,离婚调解书和判决书一样具有强制力。但一方当事人有证据证明调解过程违背自愿原则的,可以自生效之日起两年之内申请再审。申请再审的条件必须是对法院主持的调解有证据证明调解是非自愿的、或者违反程序时才能申请再审。

  离婚调解书和离婚判决书的区别有:

  1、体现意志不同。离婚调解书是在双方自愿协商、达成一致的基础上,法院根据双方达成的协议制作的法律文书,具有自愿性;离婚判决书是双方协商不成、法院根据法律规定作出判决而形成的法律文书,具有强制性,当事人双方不一定完全同意。

  2、发生法律效力时间不同。离婚调解书送达后一经当事人双方签字,即发生法律效力,双方均不能对调解书提出上诉,因为只有在当事人双方都同意调解内容并签字的情况下,调解书才有效,你如果不同意,你不签字就可以了,法院是不会下调解书的;一审离婚判决书送达十五日后生效,任何一方不服的,在收到判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可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二审判决书从送达之日起生效。

  离婚调解书签字后马上生效。调解书自送达当天起就生效,如果双方当事人都在调解书上了签了字的话,那么调节书就已经发生了法律效力。调解书送达的目的就是为了通知当事人并要求签字,所以调解书双方当事人签字后,婚姻关系就已经解除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