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证明商标集体商标异同

  证明商标与集体商标的异同如下:

  1、两者均是由多个生产经营者或服务提供者共同使用的商标。

  2、集体商标表明商品或服务来自同一组织;证明商标表明商品或服务的质量达到规定的特定品质。

  3、集体商标的申请人都必须是依法成立,且具有法人资格的组织;但证明商标的申请人还必须对商品或服务的特定品质具有检测和监督能力。

  4、集体商标只要是该集体成员均可使用,该组织以外的成员不得使用;证明商标则应当显示其开放性,只要达到管理规则规定的特定品质的商品或服务都可以要求使用证明商标。

  5、集体商标的注册人可以在自己经营的商品或服务上使用集体商标;证明商标的注册人不能在其经营的商品或服务上使用该证明商标。

  6、集体商标注册后不能转让;证明商标可以转让给其他依法成立,具有法人资格并具有检测和监督能力的组织。

  综上所述,证明商标与集体商标的区别显而易见,尽管都属于商标,但是侧重点是不一样的,集体商标强调的是组织,只能注册商标的组织使用该商标;证明商标强调的是一种可以证明能力,对产品的品质具有检测能力,相对来说技术含量比较高,大家注意甄别不一样商标的特点。

  申请集体商标所需材料包括:

  1、商标注册申请书;

  2、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3、商标图样;

  4、省级业务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其具备监督能力和原产地域范围的文件;

  5、集体商标使用管理规则等。

  证明商标人的权利义务如下:

  1、证明商标注册后,当事人提供的商品或服务符合证明商标规定条件的,证明商标注册人不得拒绝其使用。

  2、注册人对证明商标使用管理规则的任何修改,均应经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审查核准,并自公告之日起生效。

  3、证明商标注册人应当在他人办理证明商标使用手续后1个月内,但必须经商标局审查核准,公告之日起生效。

  4、证明商标的注册人不履行控制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