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学校安全责任书有效吗

  学校安全责任书无效。

  我国法律明确规定学生在学校受伤,学校没有尽到监管职责的应当承担责任。同时,学校通过免责协议将风险转嫁给家长本就显失公平,如果反而由于觉得有免责协议做保障,更容易忽视学校教育、管理、保护职责的恰当履行,无形中增大了风险发生的可能性。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责任,但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责任。

  法律法规方面没有关于签订安全责任书具体的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规定企业对安全生产负主体责任。如第四条:生产经营单位必须遵守本法和其他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改善安全生产条件,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提高安全生产水平,确保安全生产。第五条: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第六条: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有依法获得安全生产保障的权利,并应当依法履行安全生产方面的义务。

  1、因工作死亡零事故。

  2、工作重伤零事故。

  3、工作时不得发生重大事故。

  4、因工作负伤频率控制在千分之三以下。

  5、隐患整改率95以上,重大隐患整改率100。

  6、工作时不得急性中毒事故。

  7、杜绝火灾事故,煤气中毒事故和交通事故。

  8、还要明确责任目标以及处罚规定。

  比如可以在责任书中约定,因分包方未履行上述责任、义务或违反国家安全法规、规程和市、总公司的有关规定而造成的工作财产损失和人身伤害,除由分包方承担责任指标和全部责任及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外,总包方要给予分包方30万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