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保险条例六级伤残的待遇
工伤保险条例六级伤残的待遇如下:
1、医疗费: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2、伙食补助: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
3、交通食宿费: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
4、康复治疗费:依地方规定,康复治疗需经办机构组织专家评定。
5、辅助器具费:各省、直辖市工伤辅助器具限额标准。
6、停工留薪: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7、护理费:
(1)停工留薪期内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8、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
工伤六级伤残鉴定标准如下:
1、轻度智能损伤;
2、精神病性症状影响职业劳动能力者;
3、三肢瘫肌力4级;
4、截瘫双下肢肌力4级伴轻度排尿障碍;等等。
1、入院前持证、病历、入院通知单到工伤生育保险科办理入院登记。
2、出院后持书、单位证明、医疗费用发票、处方、清单、出院记录、住院登记表或转院审批表送工伤生育保险科初审。
3、财务科复核。
4、分管领导、主要领导签字。
5、次月10~15日持医疗保险证到财务科领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