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房屋所有权证的办理程序

  房屋所有权证的办理程序:

  1、买卖双方进行房产交易后一个月内持房屋买卖合同和其他证件到房地产交易所办理买卖过户登记。去办理登记需要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商品房销售合同》等证件和资料。

  2、买卖双方接到交易所办理过户手续的通知后,应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图章等,在交纳了手续费、契税、印花税后就可以办理过户手续。交易所会给买方发放房产卖契,原则上房产证需买卖双方共同办理。买卖双方或一方因故不能办理买卖过户手续和产权登记的,可出具委托书委托代理人代为办理。

  3、办理完买卖过户手续后,买方应持房地产交易所发给的房产卖契,在三个月内到房屋所在地的市或区(县)的房屋土地管理局登记申请。

  4、经房地产管理部门审查验证后,买方可领取房地产权证。

  房产证是房屋所有权证,是你拥有房屋所有权的证明,凭房屋所有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证才可以对房屋行使买卖、赠与、出租、抵押等权利。土地使用证房产所有权证不一样。土地使用证是获得土地使用权后依法办理的证件,是对该地块确认土地使用权的法律凭证,凭借土地使用证对相应的土地享有一定的用益物权;房产所有权证是购房者通过交易取得房屋的合法所有权,依法对所购房屋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的法律凭证。

  1、个人买房需要准备的材料包括:身份证原件及其复印件、竣工决算书原件、购房合同正本、购买发票原件。必须本人亲自到场办理,如果委托他人办理必须提供经过公正的委托书。

  2、单位买房需要准备的材料包括:单位委托相关人员办理购房手续的委托书、竣工决算书原件、购房合同正本、购买发票复印件、《住房质量保证书》、《住房使用说明书》。

  3、二手房买卖需要准备的材料:买卖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其复印件、房产证、由建设部监制的统一的买卖契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