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一方所借债务怎么处理

  一方所借债务的处理方式有:

  1、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只要不存在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债权人明知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情形,则一律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共同债务需要共同偿还。

  2、如果认定是一方债务,那就需要一方偿还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

  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第一千零六十五条【夫妻约定财产制】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分居期间的债务是否为夫妻共同债务要看该债务的具体用途,具体来说,下列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1、夫妻共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或者一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经营收入用于家庭生活或配偶分享所负的债务。

  2、夫妻一方或者双方治病以及为负有法定义务的人治病所负的债务。

  3、因抚养子女所负的债务。

  4、因赡养负有赡养义务的老人所负的债务。

  5、为支付夫妻一方或双方的教育、培训费用所负的债务。

  6、为支付正当必要的社会交往费用所负的债务。

  7、夫妻协议约定为共同债务的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