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争夺子女抚养权法律规定

  争夺子女抚养权法律规定:

  1、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2、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3、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4、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5、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6、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离婚争取孩子抚养权打官司需要三到六个月,具体依据审理的程序而定。

  1、简易程序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2、普通程序人民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发现案件不宜适用简易程序的,裁定转为普通程序。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1、双方的经济能力高于对方的证据;

  2、已满10周岁孩子愿意跟随自己生活的意见;

  3、自己无生育能力或已做绝育手术的证明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