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非法持有毒品罪和贩毒罪有什么不同

  一、非法持有毒品罪和贩毒罪有什么不同

  1、贩卖毒品罪与非法持有毒品罪在主观方面还是有着本质的区别的。贩卖毒品罪的行为人的主观目的十分明确,就是为了实施贩卖行为,其犯罪的动机和目的大多是营利,即通过犯罪行为来获取不正当的经济利益。而非法持有毒品罪的行为人的主观目的并不明确,具有模糊性或者说不可查证性,亦即其目的具有潜在的多样性和当前目的不可求证性的特点,其犯罪的动机和目的可能是多种多样的。贩卖毒品罪的行为人持有毒品的行为状态,不是独立存在的,是其进行贩卖毒品的前提或是后续状态。而非法持有毒品罪的行为人持有毒品行为状态,是独立存在的,不是贩卖毒品等其他毒品犯罪行为的前提或后续状态,所持有的毒品与贩卖毒品等其他毒品犯罪也没有可以证明的关系。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八条,非法持有毒品罪

  ,非法持有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非法持有鸦片二百克以上不满一千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十克以上不满五十克或者其他毒品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二、何为非法持有毒品罪

  非法持有毒品罪是指违反毒品管理法规,明知是毒品而持有一定数量的毒品,破坏国家对毒品实际管制的行为。其犯罪特征如下:

  1、非法持有毒品罪侵害的客体是国家对毒品的管制。犯罪对象是毒品,包括祖传的毒品和其他行为人所持有,又无法查明真是来源和去向的毒品。

  2、非法持有毒品罪的客观特征是行为人具有非法持有一定数量的毒品行为。且行为人仅非法持有毒品即为犯罪既遂。但要求具有以下三个条件:

  (1)持有行为的违法性。

  (2)行为人实际持有毒品。

  (3)持有的毒品必须达到一定的数量。

  3、非法持有毒品罪的客观特征是行为人明知是毒品而非法持有。构成本罪只能是故意,过失不构成此罪。

  4、非法持有毒品罪的客观特征是一般主体,既具备刑事责任能力,持有毒品并且依法应负刑事责任的自然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