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劳动法的高温补贴是怎么规定的

  一、劳动法的高温补贴是怎么规定的

  1、劳动法的高温补贴是没有规定,高温补贴的规定是《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规定,劳动者从事高温作业的,依法享受岗位津贴规定,符合规定条件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并纳入工资总额。

  2、法律依据:《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第十七条,劳动者从事高温作业的,依法享受岗位津贴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应当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并纳入工资总额。室外露天作业人员高温津贴每人每月不低于60元;在33℃(含33℃)以上室内工作场所作业的人员,每人每月不低于45元。

  二、冷饮能不能替代高温费

  一些企业把夏季向职工发放绿豆汤、矿泉水和必须使用的防护用品也充作高温费,这是不合理的,高温工作现场的清凉饮料费用不能从职工工资中扣除,也不能折合现金抵消应发的高温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