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辞职工资结属于是怎么进行的

  一、辞职工资结属于是怎么进行的

  1、辞职工资的结算是在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时候进行的。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的工资,不得有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的行为。

  2、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七条,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八条,对完成一次性临时劳动或某项具体工作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按有关协议或合同规定在其完成劳动任务后即支付工资。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二、员工离职的办理流程有哪些

  1、为从事有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员工做健康检查。

  2、办理工作交接。

  离职员工除工作交接外,应立即停止以用人单位的名义对外从事一切业务。将该员工经手的工作交接到其他人员或主管。工作交接有助于防止员工仓促离职,出现工作脱节,减少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3、公司财物、文件资料及清偿债务。

  员工在公司期间,由公司配发的或者由员工本人掌管的属于公司的财物,企业应指定专人接收。并将员工在职期间保管和使用的全部文件资料进行清理,如客户名单、各种图表图纸、财务账本、工作计划、技术资料等。另外,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时,公司应清查该员工在职期间是否欠有公司债务,如借款、赔偿款、罚款等。

  4、退还员工证件及结清工资。

  5、如是公司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金。

  6、签订竞业禁止协议。对于公司认为需要签订竞业禁止协议的则在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中明确员工的相应义务。

  7、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

  8、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合同法》规定公司在劳动合同解除后15日内为员工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