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签了认购书不想买了怎么办

  签了认购书不想买了的处理办法如下:

  1、如果买方没有按照认购书规定的时间、地点去签约,属买方违约,定金不予返还;卖方在认购书规定的期限内将认购房屋转售他人而导致未能正式签约,属卖方违约,应双倍返还定金。

  2、如果双方在规定的期限内,正式签订合同,则定金在买方履约后,可抵作房款或收回;双方履行正式合同过程中,一方违约的,适用“不予返还”或者“双倍返还”。

  3、如果双方都不存在上述第一项的违约行为,仅对预售契约及补充协议的内容难以达成一致,而未能签约的,卖方应把定金全数返还买方。

  4、如果一方在正式签约时对认购书中确认的条件,如价格、房号、面积等进行修改而导致签约未成,视为违约,买方违约的,定金不予返还;卖方违约的,应双倍返还定金。

  认购书的主要内容有如下:

  1、认购物业;

  2、房价,包括户型、面积、单位价格(币种)、总价等;

  3、付款方式,包括一次付款、分期付款、按揭付款;

  4、认购条件,包括认购书应注意事项、定金、签订正式条约的时间、付款地点、账户、签约地点等。

  1、使用规范的合同文本,需要采用房地产管理部门统一印制的标准房屋买卖合同文本。

  2、注意查看合同及补充协议上双方所填写的内容中的权利与义务是否对等。

  3、注意合同中的空白条款,购房者在当时一定要寻问清楚,以免为开发商日后作弊提供了条件。

  4、购房者一定要注意房屋买卖的付款方式是否规范,在合同中对付款的数额、期限、方式以及违约责任等作出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