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告别人强奸证据不足怎么处理

  一、告别人强奸证据不足怎么处理

  1、告别人强奸,证据不足,如果案件是在侦查阶段的,则公安机关会积极收集证据,在侦查期限届满后仍证据不足的,应撤销案件,释放犯罪嫌疑人;如果案件在审查起诉阶段,则检察机关会补充侦查,证据仍不足的,会不予起诉;如果案件在审判阶段,则法院会作出无罪判决。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六十三条在侦查过程中,发现不应对犯罪嫌疑人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撤销案件;犯罪嫌疑人已被逮捕的,应当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并且通知原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

  第一百七十五条对于二次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第二百条在被告人最后陈述后,审判长宣布休庭,合议庭进行评议,根据已经查明的事实、证据和有关的法律规定,分别作出以下判决:

  (二)依据法律认定被告人无罪的,应当作出无罪判决;

  (三)证据不足,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的,应当作出证据不足、指控的犯罪不能成立的无罪判决。二、告他人强奸需要什么证据。

  二、强奸案件的证据应当有:

  1、按现场勘察笔录:现场遗留的饮料、水杯、针管、针剂或者酒瓶、酒杯中等其他物证。

  2、被害人陈述:被害人所作的陈述,是证明强奸行为存在的直接证据。立案的条件需要有犯罪事实,被害人的陈述是证明犯罪事实存在的证据。

  3、精斑检验鉴定、DNA鉴定:如可证明有性行为发生的场物品类证据。

  4、被告人口供(当然其他证据充分,没有被告人口供也可定罪)及相关证人证言:犯罪嫌疑人供述、辩解。立案的条件需要有犯罪嫌疑人,犯罪嫌疑人为直接主体,其证据较为直观。

  确定是否为强奸,还要从发案时间、发案地点、男女双方认知程度、衣物有无在案发时被撕破以及报案时间等情况综合研究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