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法律上是如何规定对哺乳期女犯人的措施

  法律上对哺乳期女犯人的措施有如下规定:

  1、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系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可取保候审。

  2、对符合逮捕条件,但有特殊情形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监视居住,其中就包括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3、对被判处无期徒刑,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如系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哺乳期职工不得从事如下活动:

  1、作业场所空气中铅及其化合物、汞及其化合物、苯、镉铍、砷、氰化物、氮氧化物、一氧化碳、二硫化碳、氯、己内酰胺、氯丁二烯、氯乙烯、环氧乙烷、苯胺、甲醛等有毒物质浓度超过国家卫生标准的作业。

  2、制药行业中从事抗癌药物及已烯雌酚生产的作业。

  3、作业场所放射性物质超过《放射防护规定》中规定剂量的作业。

  4、人力进行的土方和石方作业。

  5、《体力劳动强度分级》标准中第Ⅲ级体力劳动强度的作业。

  6、作业场所空气中锰、氟、溴、甲醇、有机磷化合物、有机氯化合物的浓度超过国家卫生标准的作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