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机动车交通事故如何判断处理

  一、机动车交通事故如何判断处理

  1、发生交通事故后,无人员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或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并且基本事实清楚的,可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撤离现场。对事实、成因有争议的,必须保护好现场,并迅速打122,报告交警。车辆有保险的,应及时告知保险公司到现场;

  2、值班民警接到指令后,必须严格在承诺制度的时间内快速赶赴现场,并快速处置现场;

  3、进行现场勘查包括现场访问、摄影、制图、丈量、勘验等系列工作;

  4、现场勘查记录经复核无误后,应要求当事人或见证人在现场图上签名;

  5、为检验需要,必要时可扣留肇事车辆和当事人的相关证件;

  6、与当事人预约事故处理时间;

  7、事后展开调查必须依法进行,包括询(讯)问、痕迹提取检验、技术检测、损害评估和其他必要的鉴定;

  8、法律依据:《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五条接到协查通报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立即布置堵截或者排查。发现交通肇事逃逸车辆或者嫌疑车辆的,应当予以扣留,依法传唤交通肇事逃逸人或者与协查通报相符的嫌疑人,并及时将有关情况通知案发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案发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立即派交通警察前往办理移交。

  二、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如何进行责任认定

  1、在调查阶段,必要时召集当事人到交通事故处理中心举行听证;

  2、在查明事故的基本事实和收集充足的证据后,严格按照规定时间依法作出责任认定;

  3、公布责任时,必须召集各方当事人到席讲清事故的基本事实和认定责任的理由与依据;

  4、告知当事人申请重新认定的权利和法律时效。

  发生交通事故之后,首先双方应该按照实际情况来针对进行协商,协商完毕之后会进行处理处理,要通过交警部门的责任认定书来进行确定,确定好赔偿的认一方之后,双方即可展开赔偿。如果对方拒绝进行赔偿的话,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相关的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