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离婚车辆如何评估

  一、离婚车辆如何评估

  1、离婚分割车辆时应以离婚时车辆价值为准。如果双方能够协商,可以通过向车辆中介市场打听二手车辆的市场价格,也可以用行业通用的折旧法做参考。如果无法协商一致的,可以向法院提出申请,由专门的评估机构作出评估。

  2、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六条

  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三)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变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二、对其评估时能否扣押车辆

  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当事人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有争议,各方当事人一致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的,应当在收到交通事故认定书之日起10日内提出书面调解申请。收到交通事故认定书之日起10日内,各方当事人一致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并提出书面调解申请。因为交通事故处理中“财产损失评估”不是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交通事故的职责,所以,在交通事故处理中,以评估为由扣留车辆,侵犯了当事人合法财产的使用权,直接损害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所以,不能以“评估”为理由,扣留事故车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