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签了委托贷款合同违约的违约责任是什么

  一、签了委托贷款合同违约的违约责任是什么

  1、继续履行的概念。继续履行也称强制实际履行,是指违约方根据对方当事人的请求继续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的违约责任形式。继续履行的适用。继续履行的适用,因债务性质的不同而不同。

  采取补救措施采取补救措施是指矫正合同不适当履行、使履行缺陷得以消除的具体措施。这种责任形式,与继续履行和赔偿损失具有互补性。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七条,【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八十二条,【瑕疵履行违约责任】履行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第五百八十三条

  ,【违约损害赔偿责任】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第五百八十五条,【违约金】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二、贷款的钱不还有什么后果

  1、确实没有偿还能力的,应当与贷款机构进行协商,宽展还款期间或者分期归还;

  2、如果贷款机构起诉到法院胜诉之后,在履行期未履行法院判决,会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3、法院在受理强制执行时,会依法查询贷款人名下的房产、车辆、证券和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