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军人离婚孩子的抚养权归谁

  一、军人离婚时涉及孩子问题与其他离婚是同样处理的。对于孩子抚养权的归属,主要在于以下几点: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其他不宜同子女生活情形(患重病等等)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父母双方协议两周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2、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符合特定情形的,可予优先考虑。

  3、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4、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