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农村买卖宅基地需要什么手续

  农村买卖宅基地需要以下手续:

  1、去乡镇国土所提出申请;

  2、提交相关材料;

  3、当地国土所根据申请人提供的权属资料进行审查;

  4、实地进行勘丈、调查、公告;

  5、报国土局审核,注册登记;

  6、发证。

  我国的农村宅基由村上批,乡里备案,如果宅基地发生纠纷由乡级、县级相关部门负责仲裁。对仲裁不服的可以向基层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现行关于房屋买卖的所有法律、法规和规章都只适用于城市,专门针对农村房屋买卖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基本没有,因此我们只能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寻找依据。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行使和转让,适用土地管理法等法律和国家有关规定。而在《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第四款规定:“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第一款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由此可知,该法并未禁止农村房屋的买卖和出租。